放心消费公开承诺
为进一步实施“满意消费长三角”行动,打造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升级版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优化放心消费环境,规范生产经营行为,接受社会监督,我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
- 1.做到证照齐全、合法有效,亮证亮照经营。
- 2.把好销售商品质量关,落实进货查验、索证索票等管控措施,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、违规商品、侵权商品、“三无”商品。
- 3.规范经营服务行为,加强价格自律,公开商品和服务质量真实信息,明码标价,无价格欺诈行为。
- 4.在用的计量器具均按规定通过强制检定,确保计量准确,无短斤缺两行为。
- 5.健全消费纠纷处理机制,能主动自行协商和解消费争议。
- 6.重视商品和售后服务保障,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整洁,经营行为文明有礼。
- 7.我单位承诺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,退货条件: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保持完好,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。